盐池县档案局文件
盐档?SPAN lang="EN-US">[2011]31?SPAN lang="EN-US">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应对突发性重大灾害应急处置机制,提高盐池县档案馆的安全保障和救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编制本预案?SPAN lang="EN-US">
1.2应急预案编制依据和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档案条例》等有关规定,在分析掌握各类灾害因素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编制县档案馆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SPAN lang="EN-US">
1.3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县内发生影响档案保管安全的暴雨、洪灾、雪灾、高温、雷击、地震、火灾及其突发性的重大灾害的应急处理工作?SPAN lang="EN-US">
1.4应急预案编制原?SPAN lang="EN-US">
?SPAN lang="EN-US">1)档案优先原则。档案馆面临其他财产损失和档案安全选择时,要把保障档案的安全作为灾害紧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对档案资料的影响?SPAN lang="EN-US">
?SPAN lang="EN-US">2)以防为主原则。档案馆应把灾害预防作为档案馆安全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强化安全措施,完善防范手段,建立预警机制,提高对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SPAN lang="EN-US">
?SPAN lang="EN-US">3)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档案馆局(馆)长是档案馆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成立档案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安全工作管理网络,明确各岗位责任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SPAN lang="EN-US">
?SPAN lang="EN-US">4)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原则。档案馆应加强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工作人员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识别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正确处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灾害对档案资料造成的损失?SPAN lang="EN-US">
2.应急预案启动条?SPAN lang="EN-US">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启动应急预案:
?SPAN lang="EN-US">1)预警性自然灾害。本县防灾应急指挥机构,地震、防汛、气象、公安消防等灾害管理部门发现预警及相关预案已经启动,预期将对本行政区域内人民生命、财产造成较大威胁或损失的灾害?SPAN lang="EN-US">
?SPAN lang="EN-US">2)区域性自然灾害。本行政区域遭受自然灾害,对档案安全可能构成威胁?SPAN lang="EN-US">
?SPAN lang="EN-US">3)其他重大灾害。直接危及档案安全的其他灾害?SPAN lang="EN-US">
3.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3.1县档案馆成立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局(馆)长施原明担任组长,副局(馆)长聂春梅、牛海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杜芳春、铁慧萍、王卫东、孙嘉、郭炬、田忠强组成。档案馆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应急办的指导下,负责档案馆的灾害应急处置、救灾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及时调查统计灾害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情况,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区档案局;平时定期开展档案安全情况通报和预警工作?SPAN lang="EN-US">
3.2县档案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小组,救灾行动小组、疏散引导小组、安全防护小组等(成员组成附后),各小组的职责分工如下:
综合协调小组:平时,负责档案馆安全预警具体工作;发生灾情时,负责协调、调度各小组工作、向县委、县政府、区档案局及时汇报灾情况。负责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指令迅速传递到相关人员和部门,做好灾害抢救期间档案馆内外各方面通讯联络,起草灾害汇报和信息报道等有关材料?SPAN lang="EN-US">
救灾行动小组:发生灾情时,在专业救灾部门未到达前组织人员进行救灾;负责档案资料和人员疏散指挥?SPAN lang="EN-US">
疏散引导小组:灾情发生迅速引导外来查档人员,参观人员以及其他无关人员疏散撤离到安全地带;参与档案资料的抢救疏散工作?SPAN lang="EN-US">
安全防护小组:维护灾情现场秩序,做好已疏散和抢救档案资料的安全保卫工作,对灾害中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SPAN lang="EN-US">
4.应急处置保护措?SPAN lang="EN-US">
4.1资金准备
县档案馆应根据档案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实际需要,积极争取县财政部门每年适度安排专项资金,当发生灾害时,用于档案抢救的保护工作?SPAN lang="EN-US">
4.2物资准备
县档案馆应按照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配备自动报警、灭火、去湿、消毒、防火、防水等必要的档案安全保护设备和器材?SPAN lang="EN-US">
4.3人力资源准备
县档案馆应组织救灾队伍,定期进行消防安全等专业知识培训,熟悉馆内监控和消防器材使用。定期邀请消防等单位派人到馆进行消防等演练,每天检查档案库房安全。加强与公安、消防等部门协调,创造各方面配合,相互联动的良好外部环境,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SPAN lang="EN-US">
4.4区域性防范准?SPAN lang="EN-US">
县档案馆应加入所在社区的灾害安全联防小组,建立区域性预防救灾联动体系?SPAN lang="EN-US">
4.5防灾减灾准备
县档案馆应积极配合县应急办开展安全教育,有组织、有计划地为档案馆工作人员提供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培训。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增强防灾减灾意识?SPAN lang="EN-US">
4.6实战演练准备
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积累实战经验,县档案馆应定期开展应急处置实战演练、锻炼队伍、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应急处置机制能够正常运转。确定每?SPAN lang="EN-US">9月第一周为应急处置演练周,开展应急处置方面的培训、演练和安全检查?SPAN lang="EN-US">
5.就急响应和灾后救助
5.1灾害预警
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灾情预警或档案馆工作人员发现灾情后,应迅速按规程启动应急预案?SPAN lang="EN-US">
5.2灾情核定及报?SPAN lang="EN-US">
灾情发生时,迅速核实灾情,向县委、县政府和区档案局报告,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灾情严重的,可同时越级上报,并立即组织人员现场核实、评估灾情。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背景;档案、人员和其他财产损失情况;救灾工作情况等?SPAN lang="EN-US">
5.3紧急转移安?SPAN lang="EN-US">
接到重大灾害预警,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档案馆按照有关救灾部门的要求,按指定路线将档案转移到临时指导的安全场所,实施紧急避险?SPAN lang="EN-US">
5.4档案抢救保护
档案转移后,档案馆应做好档案安全防护工作。同时、视灾情严重程度及灾情的发展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档案局汇报灾情,申请给予救灾支援?SPAN lang="EN-US">
6.附则
6.1本应急预案报县政府和区档案局
6.2县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室可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单位档案灾害应急预案?SPAN lang="EN-US">
盐池县档案局
2011?SPAN lang="EN-US">9?SPAN lang="EN-US">18?/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