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70
2017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SPAN>
根据县扶贫办《关于调整扶贫到户产业扶持政策的通知》(盐扶办发?/SPAN>2017?/SPAN>139号)和《关于调整扶贫到户扶持政策的补充通知》(盐扶办发?/SPAN>2017?/SPAN>1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农户实际,现对脱贫富民多种经营项目制定如下调整补充方案?/SPAN>
一?/SPAN>扶持对象及条?/SPAN>
县级主导的特色产业和乡镇多种经营项目两项政策的基础上的所有农户?/SPAN>
二、扶持项目及标准
(一)红葱种植?/SPAN>种植红葱每亩补助200元,3亩以上补助(普通农户每户不超过1000?/SPAN>)?/SPAN>
(二)生猪养殖?/SPAN>养殖生猪每头补助400?/SPAN>,2头以上补助(普通农户每户不超过1000?/SPAN>)?/SPAN>
(三)拱棚(温棚)种植?/SPAN>拱棚每座补助700元,(普通农户每户不超过1000?/SPAN>)?/SPAN>
(四)滩鸡养殖?/SPAN>养殖滩鸡每羽补助30元,(建档立卡户每户不超?/SPAN>3000元,普通农户每户不超过1000元)?/SPAN>
(五)饲草料、作物秸秆打捆和种植青贮玉米补助?/SPAN>对储备玉米秸秆及饲草料的农户每吨补助50元;对作物秸秆打捆的每亩补助100元;对种植青贮玉米的每亩补助1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不超过3000元,普通农户每户不超过1000元)?/SPAN>
(六?/SPAN>在外务工创业以奖代补奖励。一?/SPAN>对外出务工创业的建档立卡户,年收入人均达?/SPAN>6000元以上,主动申请脱贫、积极配合扶贫工作、家庭成员长期外出务工(3个月以上)、能够提供有效收入证明、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无违纪违法情况且孝敬老人、遵守村规民约的,给予以奖代?/SPAN>2000元奖励?B>二是对外出务工的非建档立卡户在缴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大病补充保险以及提供相关务工创业证明的基础上,每户给予以奖代补1000元奖励?/SPAN>
外出务工产业人员需提供以下有效证明?B>一?/B>在企事业单位务工人员需提供?/SPAN>1、务工合同或协议复印件;2、提供工资证明;3、提供务工人员的2017年银行流水单?B>二是对打零工外出务工人员需提供?/SPAN>1、所在行政村要召开?/SPAN>?/SPAN>两委?/SPAN>会议进行评定并公示,无异议后,由行政村出具证明;2、提供务工人员的2017年银行流水单?B>三是外出创业的务工人员需提供?/SPAN>1、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SPAN>2、提供创业人员的2017年银行流水单。以上外出务工创业人员;所提供的务工创业证明等资料,由各行政村要进行审核,随正式文件一并上报镇党委、政府?/SPAN>
三、验收兑付办法及要求
1、本方案所列扶持项目必须经镇村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兑现补助资金?/SPAN>
2、验收工作以行政村为单位,由包村领导、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村干部组成验收核查组实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后,签字确认报镇党委、政府。由镇党委会议研究审定报送县扶贫办审核后予以兑现?/SPAN>
3、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套取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实追缴补助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SPAN>
4、请各村?/SPAN>11?/SPAN>12?/SPAN>6点之前以正式文件上报验收表及审核表?/SPAN>
花马池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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